普朗克治理会议议事规则(草稿版)

背景

记得之前Bruce整理过一个版本,但notion没搜到,最近涉及了一些讨论,需要社区层面达成共识,议事和投票需要再次明确下。议事规则不是条条框框得约束,而是如何能更好得达成共识,得到结果。因此规则得上限,是我们这个群体的认知水平。

规则

讨论议题

讨论议题要在治理会议提出,并针对进行讨论,原则上讨论的议题要有简单清晰的书面记录,包括讨论得结果。

提案议题

对于大家认为重要,讨论有分歧的,且需要得到一个结论,才能更好Run下去得议题,进行snapshot提案,投票拿到结果。
一般建议提案议题经过讨论议题方式得讨论,这样沟通较为透彻,信息充分传达和对称前提下,进行投票,但不是强制。

发起提案议题

  1. 在Snapshot发起,提交完整的论坛讨论稿和相关必要信息
  2. 有效时间设置默认为5天(意味着提前一周发起snapshot投票最佳),投票窗口时间可以再讨论。
  3. 原则上要单独消息到每个投票权telegram帐号。

投票权


投票权 list如上。
另外,本草稿版本记得在bruce得版本中,有一些关于投票权得规则,我这里按自己理解给个

投票权讨论版本:

拥有投票权的需要持续参与社区议题讨论和落地,发起有价值的议题讨论(治理周会为主要形式)。
连续超过三个月没有参与社区得投票成员,暂时挂起投票资格;
而超过半年的,暂停投票资格;
超过一年的,投票资格取消。

投票资格恢复

取消的无法恢复。
挂起的需要参加一次治理周会后恢复。
暂停的需要参加一个月周会后恢复。
这个时间主要是进入和大家同步的上下文。

投票选择和有效结果

有效性

超过半数以上投票权参与投票的议题,才是有效结果,不足半数参与的,认为是无效结果。

投票选择

支持(同意),反对,弃权(中立)

中立解释

考虑每人视角不同,关注点不同,背景不同,提供了除了支持,反对之外的弃权(中立)选择。
中立权意味着当当投票中支持数量达到一半,反对票未达到一半时(有部分中立票),认为议题通过

通过

当投票中支持数量超过一半时,认为议题通过

未通过

当投票中反对数量超过一半时,认为议题未通过

再议

针对通过的结果,原则上不会再议,但超过一半投票权认为需要再议后再投票,则可以再议。
对于未通过的结果,超过三人(包含三人)投票权认为需要再议的,则进行再次讨论沟通后,进行投票。

思考

以上,并非固定规则,而是大家商议而来的,这次snapshot投票给了我一些思考,抛一个初稿版本,希望得到讨论。

1 Like

刚对于这块群内也沟通了下,因为个人对于议事规则的不专业,提案可能会改进和明确一些,然后再进行讨论共识

关于投票权的规则我记得之前就有惯例就是,plancker会对不担任明确职务的投票权逐一清退;然后对后续有担任明确职务的投票权逐一添加嘛,所以没有明确的提案废除这个惯例,我们就按照惯例来进行就可以;

这个惯例在哪里?可以post一下,这样更清晰

年会、季会、周会投票决议采用参会的有贡献记录的社区成员具有投票权,这一条规则就是上述的意思,如果不清晰我们可以更清晰的表述;

没有具体成文?我上面的建议你觉得需要么?

个人建议在原有规则的基础上完善即可,周会聊;

原有规则的基础上完善,具体成文即可; 周会聊周会聊周会聊周会聊